落戶口
調工、調干、引進人才落戶流程
★ 經國家、省、市有關部門批準調入的黨和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的副處級以上干部及隨遷家屬;接受國家高等教育、取得??埔陨蠈W歷的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取稱或國家承認的相應專業技能證書的人員,海外留學歸國創業人員,接受國家普通中等以上教育、取得中專以上層次畢業證書和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員,在沈就業并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準許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戶口遷入我市。所需手續如下:
1、本人落戶申請書(沒有固定格式);
2、畢業證或職稱證、職稱評定表或專業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落戶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及本人戶口頁(復印件需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或戶籍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本人未婚證明、結婚證或離婚手續(帶子女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如有隨遷子女超法定結婚年齡的需提供未婚證明(未婚證明:原戶口所在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開具未婚證明。持戶口遷移證人員:到遼寧省公證處——北站對面光達大廈內,開具未婚公證書);
5、落戶地有關手續(落戶地由本人自選):
落本人新房的:提供產權證或契稅證、準住通知書、大發票等;
落新屬、同事、同學家的:提供戶主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提供產權證等合法房屋手續原件及復印件(戶主本人必須到場),填寫《辦理戶口登記申請書》(戶政處窗口領?。?;
落單位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及單位同意落戶書,單位需具備集體宿舍,并且本人實際居住,同時需提供單位集體宿舍的合法房屋手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6、由下列之一部門辦理的調入、錄用、聘用手續:
(1)省、市委組織部門開具的《進市人員落戶審批表》、《公務員錄用(轉任)審批表》或錄用通知或調令或任職命令等;
(2)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調配處開具的《進市人員落戶審批表》、調令或《公務員錄用(轉任)審批表》或錄用通知或勞動(聘用)合同,持勞動(聘用)合同的需提供《錄用職工登記表》及省教育廳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的《進市人員落戶審批表》、勞動(聘用)合同、《錄用職工登記表》、省教育廳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市級國家機關公務員持《公務員錄用(轉任)審批表》或錄用通知等;
(4)遼寧省人事廳畢業生人才市場開具的《進市人員落戶審批表》、《高校畢業生落戶介紹信》、勞動(聘用)合同、《錄用職工登記表》等、省教育廳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5)市教育局開具的《進市人員落戶審批表》、錄用通知或調令或報到證。